潤物細無聲, 特區政府要市民無聲, 也必靜悄悄在細節處動手腳, 漸漸的讓言論寒冬降臨香港。港台節目《有房出租》、《頭條新聞》裡那種義無反顧、拼死無大害的冷嘲熱諷,是港台受極刑前的遺世佳作,迴光反照也。
其實, 除了言論自由, 還有另一根本問題, 人權宣言有一免於恐懼的自由, 意思是, 當心存恐懼, 自由也必隨之消逝, 製造恐懼,使人民終日惶恐,是極權政府愚弄人民的伎倆。 "冇話唔俾你講~~~~~你夠膽我實俾你講架...後果自負囉!!" 這就是極權者的潛台詞...
好些人想, 只要不犯法, 哪怕有人監察, 這卻是天真的想法, 莫須有的例子由岳飛到譚作人等等, 千幾年來中國數之不盡...老土一句,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, 立法是保障抑或扼殺, 視乎執法與司法表現如何, 很明顯, 司法執法已令人信心動搖, 尤其習近平明刀明槍的要"三權合作", 香港由法治變成法家統治之時, 就更不可輕言立法, 輕信政府...